手段。
治疗结束后,我协助陆先生从治疗床转移到轮椅上,并确认他状态稳定后,于大约 9 点 15 分离开了复健室,返回一楼我自己的休息室整理当天的治疗记录。”
她顿了顿,语气没有丝毫波动:“在我离开复健室直到当晚事发,没有任何人进入或离开复健室。
我离开时,陆先生独自一人留在复健室。
他明确表示,想利用仪器治疗后的短暂窗口期,在轮椅上继续进行一些上肢的主动抗阻训练。
因此,我没有打扰他。”
“那么,在关键的 9 点至 9 点半之间,陆子鸣先生是否具备行动能力?
他是否有可能离开复健室?”
检察官追问,声音拔高了几分。
苏晴的表情终于有了一丝细微的变化,那是一种面对荒谬质疑时,基于专业尊严的、克制的反驳。
“绝对不可能。”
她的声音斩钉截铁,“陆子鸣先生因 T10-T11 脊髓完全性损伤导致的永久性、完全性截瘫,是现代医学无法逆转的。
他的损伤平面以下,包括双下肢和部分躯干,没有任何自主运动功能,也丧失了感觉。
FES 治疗仪产生的肌肉收缩是被动的,完全依赖于外部电流刺激,并非他自身的神经传导。
治疗结束后,刺激停止,肌肉立即恢复弛缓状态。
他连最基本的“自主翻身”都无法做到,更遑论离开轮椅、行走,甚至实施犯罪?
这超出了生理极限。”
她微微侧身,面向陪审团,补充道:“复健室的监控录像,虽然因为角度问题未能覆盖陆先生当晚所在的训练角落,但门口的摄像头清晰地记录了我离开和之后无人进出的情况。
同时,当晚的治疗仪自动记录了完整的治疗参数和持续时间,可以证明陆先生在那个时间段内,身体被仪器固定,处于接受治疗的状态,结束后也处于无法移动的状态。”
最后,她的目光似乎无意地扫过被告席上脸色死灰的林薇,语气平淡地加了一句:“在过去的复健过程中,陆先生曾多次向我表达过对养父周先生的感激,以及…对林薇女士的担忧。
他担心林薇女士过于年轻,心性不定,可能会对养父…有所图谋,甚至可能构成某种威胁。
他为此感到焦虑和无力。”
这看似轻描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