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恪
唐太宗李世民与隋炀帝之女杨妃的儿子,排行第三
年(武德三年)六月,时年李恪两岁,以唐皇孙身份封长沙郡王;年(武德八年),改封汉中郡王。
年(贞观元年),李恪以皇子的身份从汉中郡王(从一品)晋封为封汉王。
年(贞观二年),年仅十岁的李恪被改封蜀王,并被太宗授予益州大都督的要职,都督益绵简嘉陵雅眉濛犍邛八州军事(府治今四川),并都并督巂、南宁、会都督府共计三十六州,却以年纪幼小为由没有赴任。
永徽(唐高宗在位)元年,官拜司空,授梁州都督。二年,加授太子太师。四年,因牵扯进房遗爱谋反案中,李恪被长孙无忌诬陷致死。神龙元年,李恪平反昭雪,追赠司空、并重新以亲王礼改葬。
李愔(?—年),唐太宗第六子,母隋炀帝女杨妃。
初封梁王,授襄州刺史。广制封建时,改封蜀王,转益州都督。贞观十三年(年),赐实封八百户,授岐州刺史。
李愔时常无故殴打官员,打猎不知收敛,多次非法,在太宗朝与高宗朝数度被贬官作为惩罚
永徽四年(年),因吴王李恪同母弟之故而被连坐,废为庶人,流放巴州;不久之后又被改封涪陵王。乾封二年(年),死于流放地。
咸亨元年(年),追赠蜀王,陪葬昭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