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遇上盗匪。
手里的东西往袖子一放,下一秒抽出头上的簪子闪到那人面前,簪子直入心口。
根据那人抢我剑的动作来看,应是有武功的,现在竟丝毫不躲,任由我的簪子插入心脏。
“唔—好疼!
阿厌怎么刚见面就插人心脏啊?”
林顺安左手捂着心口,右手动作不停,把我的软剑放回腰间。
“你是谁?”
我对面前的人毫无印象,那么多次循环,哪怕只是见过一面,我不至于没有丝毫印象。
“我叫林顺安,顺遂平安的顺安。”
“哦,不认识。”
我懒得再废话,他抢我剑,挨我一簪子,也算两清了。
我抽回簪子,正要用衣服擦擦插回去,发现簪子上竟然没血。
我猛地抬头看向林顺安胸口,确实没有血迹。
奇怪!
我伸手就扒林顺安的衣服,那人任由我动作,嘴上倒是不停。
“哎哎哎—外边呢!
你想看回房间我脱光了任你看个够。”
胸口衣服一扯,左胸处别说血迹,伤口都没有,我下意识摸上去,没有心跳。
“这么喜欢我啊!
好吧好吧,就让你摸摸。”
“不要脸!”
这才正眼看他,长得倒还不错,狐狸眼,面色苍白,偏偏那唇色如血,一袭红衣,妖冶魅惑。
“你认识我?”
“听闻京城沈家三小姐沈厌,武功不凡,常佩软剑于腰间,平常人不能近身,不仅如此,还是经商奇才,京城半数以上的铺子都姓沈。”
“那你没听说我恶毒不孝,亲生父母兄弟姐妹随心打骂,凶名在外?”
“胸名在外?”
林顺安下意识看向我的胸口。
我眸色一冷,直接就是一巴掌。
脸被我扇的偏向一边,林顺安用舌头顶了顶左腮,没有半分恼怒的样子,还笑了起来,更像男狐狸了。
给这小子打爽了?
“有病!”
但此人确实蹊跷,我之前从未见过,还没有心跳,和我的经历一样离奇,说不定有某种关系,我忍住怒气。
“你家住哪里?”
“我没有家了。”
林顺安眼中闪过一丝悲痛,转瞬即过。
“我只认识阿厌你了。”
“所以?”
我挑眉看向林顺安。
“所以我来找你,自荐枕席,求阿厌收留。”
“好啊!”
我翻身上马,对林顺安招招手。
林顺安眼睛一亮,下意识朝我走来,下一秒被我拉上马。
“驾—能不能换个姿势啊?”
林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