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千金狠!千金辣!七零糙汉宠上天全文免费

故夕辞 著

其他类型连载

听到“红烧肉”三个字,孟夕就像听到了一个天大的笑话,嘴角忍不住嘲弄地上扬。她坐上牛车,带着几分自嘲地说道:“我这辈子,恐怕是与她做的红烧肉无缘了!”这份红烧肉,原主朝思暮想,最终到死都未能如愿品尝。孟夕也不打算再去完成这个任务。毕竟,任务很多,没必要去选择这种令人作呕的任务做。这世上好吃的东西也很多。她会让这张嘴知道,什么叫吃点好的。那什么破红烧肉就算了吧!夜色如墨,晚风宛如温柔的手,轻轻撩起孟夕额前的碎发。她依旧是那副瘦弱得仿佛一阵风就能吹倒的小身板,依旧是那张面黄肌瘦、写满了生活艰辛的小脸。然而,就在顾北疆回头的瞬间,却在那双熟悉得不能再熟悉的眼睛里,捕捉到了一丝陌生的清亮。以前,他从未在这双眼睛里,看到如此清澈深邃的光芒。疯了...

主角:孟夕顾北疆   更新:2025-02-26 14:53: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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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女主角分别是孟夕顾北疆的其他类型小说《千金狠!千金辣!七零糙汉宠上天全文免费》,由网络作家“故夕辞”所著,讲述一系列精彩纷呈的故事,本站纯净无弹窗,精彩内容欢迎阅读!小说详情介绍:听到“红烧肉”三个字,孟夕就像听到了一个天大的笑话,嘴角忍不住嘲弄地上扬。她坐上牛车,带着几分自嘲地说道:“我这辈子,恐怕是与她做的红烧肉无缘了!”这份红烧肉,原主朝思暮想,最终到死都未能如愿品尝。孟夕也不打算再去完成这个任务。毕竟,任务很多,没必要去选择这种令人作呕的任务做。这世上好吃的东西也很多。她会让这张嘴知道,什么叫吃点好的。那什么破红烧肉就算了吧!夜色如墨,晚风宛如温柔的手,轻轻撩起孟夕额前的碎发。她依旧是那副瘦弱得仿佛一阵风就能吹倒的小身板,依旧是那张面黄肌瘦、写满了生活艰辛的小脸。然而,就在顾北疆回头的瞬间,却在那双熟悉得不能再熟悉的眼睛里,捕捉到了一丝陌生的清亮。以前,他从未在这双眼睛里,看到如此清澈深邃的光芒。疯了...

《千金狠!千金辣!七零糙汉宠上天全文免费》精彩片段


听到“红烧肉”三个字,孟夕就像听到了一个天大的笑话,嘴角忍不住嘲弄地上扬。

她坐上牛车,带着几分自嘲地说道:

“我这辈子,恐怕是与她做的红烧肉无缘了!”

这份红烧肉,原主朝思暮想,最终到死都未能如愿品尝。

孟夕也不打算再去完成这个任务。

毕竟,任务很多,没必要去选择这种令人作呕的任务做。

这世上好吃的东西也很多。

她会让这张嘴知道,什么叫吃点好的。

那什么破红烧肉就算了吧!

夜色如墨,晚风宛如温柔的手,轻轻撩起孟夕额前的碎发。

她依旧是那副瘦弱得仿佛一阵风就能吹倒的小身板,依旧是那张面黄肌瘦、写满了生活艰辛的小脸。

然而,就在顾北疆回头的瞬间,却在那双熟悉得不能再熟悉的眼睛里,捕捉到了一丝陌生的清亮。

以前,他从未在这双眼睛里,看到如此清澈深邃的光芒。

疯了吧?意识到自己心中突然涌起的念头,顾北疆赶忙用力晃了晃脑袋。

他赶紧告诫自己,这是个心如蛇蝎的愚蠢女人。

绝对不能再对她产生丝毫的同情和怜悯。

见孟夕在牛车上稳稳的坐好,顾北疆有些失望。

看得出来,她是真打定了主意回村,不打算再去她娘家蹭饭。

孟夕不去,顾北疆只能无奈的打开手电筒,赶着牛车回村。

村里距市里远,牛车在路上走了三个多小时才终于进村。

因为是晚上,孟夕并不能看清村子的全貌。

不过从原主的记忆看,这个村子应该不算落后。

这里通了车,又临近首都,附近就是镇子,算是城乡结合的地方。

牛车拐进一条破旧的胡同,并很快停下。

胡同口的第一家,就是顾北疆的家。

车停好后,孟夕把陈梅从车上扶了下去。

下了车,陈梅对顾北疆说道:“今天太晚了,牛车就不要还回去了,先栓在院子后面。”

“知道了,娘,你先去睡,我去把猪喂一下,顺便给牛也吃点。”顾北疆一边说话,一边牵着牛往院子后面绕。

陈梅闻言点点头:“好,你弄完也早点睡。”

说着话,陈梅打开了院门上的锁,孟夕跟在陈梅身后进了院子。

一进院子,孟夕就听到后院传来几声猪叫。

猪在猪圈里饿了一天,听到人回家,就开始发出猪叫声抗议。

顾家的猪圈修在院子后面。

猪圈里就两头猪,平时都是顾北疆在喂。

后院还喂了鸡鸭,家里鸡蛋鸭蛋也充足。

虽然原主拎不清,做了许多损毁家庭根基的事情,但这个家的日子,一直都还算是能过。

循着原主的记忆,孟夕回到了她跟顾北疆住的房间。

推开房门,一股混合着泥土、稻草与淡淡霉味的气息扑面而来。

房间不大,约莫十来个平方。

地面是未经修饰的泥土地,踩上去软绵绵的,却也容易扬起尘土。

房间内光线昏暗,仅靠一扇小窗透进几缕月光和星光,勉强能看清屋内的摆设。

窗边是一张老旧的木桌,桌面坑坑洼洼,边缘还残留着几个未完全削平的木刺,显然是手工打造的产物。

桌上摆放着几个大小不一的陶罐,有的装着盐巴,有的则是腌制的咸菜。

紧挨着木桌的是一张宽大的土炕,占据了房间近一半的空间。

炕上铺着一张泛黄的草席,草席下是厚厚的麦秸秆,既保暖又防潮。

炕头放着一个破旧的木箱,箱盖上锁着一把锈迹斑斑的铁锁,里面藏着原主最珍贵的物品——几件换洗衣物和少许银饰。

墙壁上,挂着几幅褪色的年画,画中的英雄人物和丰收景象已经模糊不清。

角落里,摆放着一个简易的书架,上面零零散散地放着几本旧书和一些旧报纸。

这些都是顾北疆平日从村委拿回来的,是他获取知识、了解外界的唯一途径。

整个房间,简陋至极,充满了生活的气息和七零年代独有时代的印记。

透着月色看了一会后,孟夕才伸出右手,拉了一下钉在墙上的老式开关。

随着一声脆响,屋子里亮起了昏黄的灯光。

进了屋,孟夕找到一个印着红色大字的陶瓷缸子,从暖壶里倒了一杯水,然后翻出今天在医院开的药,吞了下去。

吃过了药,她又找到洗脸盆和洗脚盆,倒水洗脸洗脚。

原主用的东西都还挺新挺干净。

因为原主是从农村来的,她特别介意别人嘲笑她土她脏,所以她平日特别在意这些生活细节。

这让孟夕用起原主的东西来,自在了不少。

孟夕有一丁丁的洁癖。

所以她只是洗了脸洗了脚,她没有刷牙,虽然这具身体是原主的,但要她用原主用过的牙刷,她还是觉得有点接受无能。

只能喝了些水,用水漱了漱口。

洗漱完毕,孟夕爬上了床。

床上有两套被子。

一套是原主的被子和枕头。

另一套被子是顾北疆的,他的被子要厚一些,晚上他会把那张草席拿下去铺在地上,再把他的被子枕头放在地上睡。

书中说,顾北疆常常因为地上的湿气重,腿伤在夜里复发疼得死去活来。

看书的时候,孟夕觉得顾北疆很可怜。

她恨不得穿进书里来,抱着字句描述中,那个清冷帅气的退伍兵哥哥睡。

现在真的穿进来了,孟夕却是默默的,把顾北疆的草席,被子都一一的搬到了地上。

果然看书和现实是两码事。

她根本无法接受,和陌生男人躺在同一张床········炕上!

“唉~你肯定也不想睡床上,对吧!”


{他又不是皇帝,怎么还阴晴不定的。}

{我刚刚有做错什么吗?}

主人不必纠结这个,咱们最重要的事情,还是完成任务。

{我知道。}

任务当然很重要。

可这日子也是实打实要过的,任谁也不喜欢,自己天天被人当眼中钉一般冷冷盯着。

孟夕满脸不开心的把菜盆端回厨房,拿抹布擦干净放好。

把厨房收拾干净,孟夕到院子里拿了个背篓,然后就出了门。

看到孟夕拿着背篓出去,顾北疆皱了皱眉,他不知道她又要去做什么,但是也没问。

以前孟夕也会这样,忽然背着背篓出去,可能会去集市买一些生活用品回家。

也可能买些吃的用的,改日给她娘家背去。

但这会距离顾北疆上次发津贴已经过去有二十几天。

那点钱应该早就被孟夕挥霍一空,所以顾北疆实在想不到,孟夕现在出去能干嘛!

但是他也不想问,随便她折腾。

孟夕拿着背篓,是打算去附近的山林周边看看的。

她需要采一些草药来调理身体。

不管是胃病,还是身体状态,皮肤,都需要弄一些中药好好的调理一下。

去买中药她没有钱,而且买的药也未必能达到她需要的效果。

想着附近的山也不远,她不如试着自己采一些去。

一路出去,孟夕遇到了不少的村民。

那些人见孟夕背着背篓,不往集市的方向走,反而往靠近山的方向走,纷纷用好奇的目光看着她。

住在顾家对门的老太太王铁花更是直接八卦的上来问孟夕:

“北疆他媳妇,你这背着个背篓,往山里去,是打算做什么去呢?”

“王婶儿,我出去采一点草药,我胃不好,要采一些药回来调调!”孟夕也不隐瞒自己出去的目的,直接就说了出来。

她是一个医生,又携带着医疗系统。

暴露自己的医术,可以让孟夕最快的在这个世界站稳脚跟。

好的医术可以让她以最快的速度获得地位,认可和财富。

听到孟夕的回答,王铁花皮笑肉不笑的看着孟夕假笑了一下,她问道:

“采草药?北疆家的,听你话里的意思,你还懂医术不成?”

“跟人的学过一段时间,略通一二,一些普通的伤寒感冒,肠胃问题,我是可以自己解决的。”孟夕淡淡答应。

“那真了不得。”王铁花笑得阴阳怪气的对孟夕竖起大拇指。

孟夕假装没听出王铁花假惺惺的夸赞,知道:“您过奖了,都是些小技俩!”

说完话,孟夕顺着家门前的小道,往离家最近的虎头山走了去。

“呸!”见孟夕走远后,王铁花才狠狠的往地上吐了一口口水,“也不撒泡尿照照自己什么德性,就你还学过医术?

什么玩意,真把自己当个东西了!”

还采药吃治胃病,怕不是想采药换她婆婆的药,好毒死顾家那个老不死的老太婆子。

孟夕想毒死陈梅?这个猜想一冒出来,王铁花眼睛里就冒出来一抹兴奋的八卦之光。

她本来是端着一盆烂玉米准备喂鸡的,有了这个猜想后,王铁花放下了簸箕,慌慌张张的就离开了家。

离开家,王铁花先去了邻居白桂云家,白桂云是王铁花的妯娌。

平时,这俩老太太最喜欢聚在一起蛐蛐村里人。

村里人在这俩老太太嘴里经常被蛐蛐得身败名裂。

王铁花最喜欢背后蛐蛐人,现在有了蛐蛐的新话题,她自然是马不停蹄的就来找白桂云八卦。


“娘,我不困了!起来看看,有没有什么我能帮你做的。

你这么大年纪,天天还得伺候着我,时间长了外人的闲话会越来越多,我也不好意思不是!”

孟夕说话的时候笑眯眯的看着陈梅,陈梅是个病人,要她睡到日上三竿,等着陈梅这样一个病人伺候,她确实会不好意思。

听到孟夕的话,陈梅却是不乐意了:

“有什么不好意思的 ,我自己的儿媳妇,我愿意宠着,管外人怎么说!

我就是做个饭而已,也谈不上伺候,我除了高血压也没别的病,平时这身体也还行。

孟夕,你要是想要孩子就尽管要,三五年的我老婆子还带得动,就算带不动也不会给你们添麻烦。”

听到最后,孟夕才知道陈梅为什么急了。

原来她是见不得孟夕说她身体不好,怕孟夕因为她身体不好,耽误要孩子呢!

“娘,你放心,要孩子的事情········我跟北疆会努力。”为了让陈梅放心,孟夕只能睁着眼睛说瞎话。

她说完就觉得自己身上凉悠悠的。

一回头,发现顾北疆不知道什么时候来到了厨房门口,他那双眼睛里装着仿佛千年都化不开的寒冰,冷冷的注视着孟夕。

要死!孟夕无语。

要不要这么巧,她只胡说八道了这么一句而已,怎么就让顾北疆又给听了去。

幸好厨房有陈梅,她并未注意到孟夕和顾北疆身上奇怪的氛围,乐呵呵的说道:

“好好好,你们努力,我就等着抱大胖孙子!”

“呃~~哈哈哈,好。”孟夕干笑了几声回应陈梅,不敢再转头去看顾北疆的眼睛。

有陈梅在,顾北疆倒也没有多说什么话,他冷着一张脸,在灶台后方坐下,开始往灶孔里添木柴。

锅里烧着水,陈梅说:

“水开了就下干捞面,孟夕你去院子里等着,好了我叫你。”

“哦,好。”孟夕本来进厨房是想帮陈梅做点什么的。

眼下顾北疆也进了厨房,她觉得面对顾北疆尴尬,听到陈梅的话她没有多说,就低着头准备出去。

她这才没走几步,又被陈梅喊住了:

“咦,孟夕,你这个头发是怎么回事,我还以为你换了个发型,把头发全都扎到了后脑门。

要不是你转身,我都发现不了你的辫子没了!”

“是,娘,辫子我剪掉了,留太长梳洗不方便。”孟夕小声应道。

“哎哟,身体发肤受之父母,突然剪不好·······不过现在年轻人,也不讲究这些个,你不想留就剪掉,也好,梳洗方便。”

陈梅先是惊讶,不过很快又表示了理解。

倒不是她的思想转变快,只是说到父母,陈梅想起了孟夕那个妈~~~

她忽然觉得对孟夕来说,受之父母也没什么重要的,于是才忽然的改了口风。

孟夕闻言只能笑笑:“是呢!梳洗方便!”

顾北疆也抬头看了孟夕一眼。

刚进门的时候他就觉得孟夕好像有哪点不一样了,原来是改了发型吗?

以前她很宝贝自己那一对麻花辫,因为········孟瑶也那样留了两条麻花辫。

她什么都喜欢跟孟瑶比,如今居然舍得剪掉那两条宝贝的辫子,还真是稀奇。

看到孟夕转身出去,顾北疆有些危险的眯了眯眼睛。

从昨天开始,他就觉得孟夕变得很反常。

无论如何,他都不相信这个女人会变好,她的反常一定是别有动机。

就是不知道,她到底在打什么坏主意?

从顾北疆进门,到孟夕离开厨房,孟夕都觉得自己身上凉飕飕的。

她心想,原主也真是够神经大条的,家里的男人明显那么不好惹,原主居然还天天作死。

在得胃癌死掉以前,没有被顾北疆捏死,也算是原主的运气。

出了门,孟夕紧张的呼吸了一口新鲜空气。

松口气的同时,她又有点暗恨自己的不争气,居然被顾北疆几句话几个眼神,就吓得胆战心惊的。

她禁不住去问奶团这是什么情况。

{奶团,这个顾北疆,不就是一个因为受伤退役的普通军官吗?他身上的气场怎么会这么吓人的?}

{我觉得他的眼神像刀子一样,是会杀人的。}

主人别害怕,虽然系统查不到顾北疆为什么会这样,但是系统至今都没有出现过死亡警报,这说明顾北疆并没有真的对主人动过杀心,他就是想吓吓你而已。

{是吗?可我觉得,他昨晚说弄死我还是轻而易举的时候,是真的想冲上来掐死我的。}

主人就是被吓到了,奶团保证,他没有。

{好吧!信你。}

没有死亡威胁,孟夕很快就说服了自己,不再害怕顾北疆。

她回到自己的房间拿了胃病药,再拿暖壶里唯一剩的一点点开水烫了一下原主的水杯,又重新进了厨房。

一边往里走她一边解释自己的来意:

“娘,我来锅里装点热水吃药,有的药是要饭前吃的。”

“哟,来的正好。”陈梅说着忙接过孟夕的水杯帮她装水,“再晚来五秒钟,我就要放面条进锅了!”

说完话,陈梅已经把杯子还到孟夕手里。

看到孟夕接过水杯,陈梅又开始数落顾北疆:

“你怎么一天就跟个木头一样,明知道孟夕胃病胃疼,也不知道暖瓶里多装点水,她连吃药都没有水,不能机灵一点吗?”

“娘,不怪顾北疆,他准备了水的,我用来洗脸刷了杯子才用完的。”孟夕说完有些同情的看了一眼顾北疆。

这人也真是够不幸的,当兵好不容易熬成军官,结果受伤腿瘸退役了,回来娶个媳妇对他冷嘲热讽。

为了他娘的身体,他还得和一个嘲讽他的女人演戏。

偏偏他娘又不知情,还天天为了一个外人,对他这个儿子各种口头批评教育。

········啧啧啧。

孟夕在心底暗暗觉得顾北疆可怜,一抬眸却发现顾北疆又在冷眼盯着自己。

那点同情心刹那间烟消云散,孟夕没好气的看着顾北疆的眼睛,反瞪了他一眼。

又想吓唬人是吧?切,谁怕你。

这一眼顾北疆看在眼里,瞬间心底安心了不少。

心想着,这才对,这才是他熟悉的,那个对着他冷嘲热讽,不知死活的蠢女人!

蠢就是蠢,想装好人都装不像,这么快就露出了马脚。

真是浪费他的时间,他不该怀疑她,这么蠢能有多大的心机。

{奶团,我怎么觉得我瞪了顾北疆一眼后,他眼底就没有杀气了,他是不是也被我吓到了。}

也许?


“这要是你证明不了,那你就把这几年花北疆的钱还给她们娘俩,然后你和北疆离婚,滚出我们村子,不要再祸害他们娘俩!”

“王婶儿看起来很希望我和北疆离婚啊!”孟夕禁不住冷笑了一下,

“我走了,好给你那守寡十年的女儿腾位置对吧?你想让你那寡妇女儿改嫁,嫁给顾北疆,嫌我碍事,所以就这么处心积虑的要赶走我?”

村里人都知道,王铁花有个嫁出去十年的女儿,叫陆芸芸。

陆芸芸嫁出去的第二年,丈夫就离开了人世,留下了陈芸芸和肚子里的遗腹女相依为命。

自从顾北疆受伤退伍回来,陈梅给顾北疆相看对象开始,王铁花就开始寻思,把自己守寡的女儿陆芸芸嫁给顾北疆。

本来顾北疆残疾,不好找老婆,陈梅是愿意退而求其次,让顾北疆娶陆芸芸这个寡妇的。

谁知道婚事还没谈成,半路杀出一个孟夕。

和寡妇相比,孟夕这个未出阁的姑娘,自然更得陈梅青睐。

到手的乘龙快婿没了,王铁花差点气个半死。

原主进门后,又懒又坏,王铁花没少偷偷看热闹,但看热闹的同时,她又暗戳戳的多次想害原主和顾北疆离婚。

想再给陆芸芸找嫁给顾北疆的机会。

陆芸芸嫁的男人,是白桂云娘家的亲侄子,当年是白桂云给陆芸芸和自家侄子做的媒,让这两人喜结良缘。

自打自己的侄子去世,白桂云没少被娘家人埋怨,说她给侄子介绍了一个丧门星,不仅克死侄子,还生下一个赔钱货。

就是因为多年被娘家人怪罪,白桂云才一直也打心底的,想把阮芸芸重新再嫁一次,免得她和赔钱货拖累白家。

孟夕看过书,所以清楚这其中的弯弯绕绕。

这也是孟夕提出和王铁花打赌的原因,因为孟夕知道,王铁花一定会为了陆芸芸的幸福,站出来跟她对赌。

之前看书的时候,书里也出过类似的事情,王铁花跟原主就赌过。

就算王铁花不上当不赌,孟夕也不损失什么。

书中的原主一直都不知道,王铁花和白桂云到底为什么从她一进村就针对她,但是这点孟夕却是知道的。

并且孟夕还当着全村看热闹人的面,将真相给讲了出来。

被拆穿目的之后,王铁花明显的心虚了,她大声喊道:

“胡说八道,没有的事情,我就是觉得你狠毒,单纯的担心陈梅的身体,你不要血口喷人,这里面没有我女儿的事情。”

“单纯,那您还真是太单纯了!”孟夕嗤笑了一声。

王铁花这个时候站出来,可不是为了陈梅的身体。

她就是想要取得一个救陈梅性命的机会,然后趁机邀功,要顾北疆看在救命之恩的份上,娶了陆芸芸。

如此一手好算盘,也敢说自己单纯。

孟夕选择把真相说出来,是因为她想扭转一下自己在村里的风评。

以前原主那些不好的传闻,都是从王铁花和白桂云这里传出去的,现在孟夕说了她们的险恶用心,村里人自然会对孟夕以前那些传言斟酌一二。

“行了,也不要废话了,王婶儿,您说的这些条件我已经写了上去,现在麻烦你赶紧签字画押。”话说明白了,孟夕也不想和王铁花继续掰扯。

她只想催促王铁花赶紧画押,然后处理完这件事。


睁开眼睛,孟夕看到医生正在往自己的肚子上倒耦合剂。

她并没有阻止医生。

虽然胃疼做B超没用,但是借B超看看身体其他部位的健康状况,也是有好处的。

孟夕记得,原主的愿望清单里,其中一项就是拥有一副好身体,健康的活着。

如此,孟夕就得从现在开始,好好了解这具身体,保护好这具身体。

B超很快做完。

拿到检查结果后,孟夕自己看了看,倒是没什么问题。

检查结果拿到手,顾北疆又陪着孟夕去了医生办公室。

医生看了一眼检查结果之后,开口对孟夕说道:

“B超看不出什么问题,你主要还是胃疼,建议你最好去协和医院做个胃镜,我们医院目前还没有这个检查设备。”

协和医院?

这医院的名字孟夕挺熟。

在现实世界,她就是在这个医院上班的。

可惜同一个名字,却不是同一个世界。

原主生活的时代是七零年代,生活的城市叫做燕京。

燕京就是书中这个国家的首都。

作者大概是为了避嫌,才在写书的时候,改掉了首都的名字。

除了地名有改动之外,书中的其他设定,倒是与现实世界中的七八十年代,有九成九的相似。

算是一个七零年代的平行时空。

“行吧!那我再去协和医院看看。”孟夕对医生点了点头后,拿回了自己的B超检查单。

胃镜孟夕肯定是要去做的。

原主胃痛一直没去做医院胃部检查,后来入院查的时候,已经是胃癌晚期。

孟夕要帮原主完成愿望,肯定首先得保证不能早死。

查清楚原主目前的身体状况,好好做针对性的治疗,是孟夕目前最应该做的。

出了医生办公室,孟夕跟着顾北疆回到了病房。

进病房收拾好东西后,孟夕看着顾北疆说道:“我打算直接去协和医院做个胃镜看看~”

“需要我跟着吗?”顾北疆冷淡的问道。

闻言,孟夕点头:“需要。”

她对这个时代不熟,虽然拥有原主的记忆,但她还是怕自己迷路。

在现代她就路痴严重,出门全靠导航。

这个时代连导航都没有,孟夕觉得身边还是有个熟人的好。

“不嫌我跟着你丢人了吗?”顾北疆冷笑了一下,他都打算出了门就回家的,以为孟夕肯定会说不用他跟着。

没想到孟夕居然会跟他说需要。

听到顾北疆嘲弄的语气,孟夕有些尴尬的抿了抿唇。

她知道原主跟顾北疆的关系并不好。

准确来说,是原主对顾北疆不好。

书中的原主在乡下长大。

一直到十六岁,她才被自己的亲生父母找回来。

再被找回来以前,原主连名字也没有,村里的养父养母叫她狗蛋,说是贱名好养活。

后来被亲生父母找回来,他们才给原主取了孟夕这个名字。

直到被找回来,原主才知道自己刚出生,就被养母拿着她生下的女儿调换了。

养父母把亲生女儿跟原主调换的原因,是因为养父母家中重男轻女严重。

养母为了让自己的亲生女儿过好日子,才把她的亲生女儿换到了富贵人家。

原主这位富贵人家的真千金,则被她带回了乡下过苦日子。

书中的假千金是主角。

那本书宣传的主要思想,就是自己养大的孩子,比有血缘关系的孩子更亲。

虽然书里的假千金不是父母亲生的,可假千金漂亮,温柔,多才多艺,又是锦鲤体质,在书中可谓是集万千宠爱于一身的团宠。

再看原主,尽管身上流着富人的血液,可她在村里长大,没什么见识,大字不识几个,言语粗鄙,举止粗俗,心肠歹毒。

假千金有多惹人喜爱,真千金就有多遭人讨厌。

因此真千金孟夕就嫉恨假千金孟瑶。

原主从从进城后,就因为嫉妒处处针对孟瑶。

她动手打过孟瑶耳光,偷穿孟瑶的裙子,藏孟瑶的卷子,学着孟瑶参加高考,还想勾引孟瑶的男友梁军。

结果她高考考了全县倒数第一,试图勾引梁军又被人发现,闹了个身败名裂。

名声坏掉后,养父母担心孟夕嫁不出去,就着急忙慌的把孟夕嫁给了同样找不到媳妇的顾北疆。

顾北疆家里在燕京周边的农村,属于城中村那样的地方。

原主被父母逼着嫁给顾北疆后,因为嫌弃顾北疆是乡下人,又是瘸子,家里还有个病秧子娘,所以从没给过顾北疆好脸色。

书中的顾北疆是个特别好的男人,他长着一张帅气的脸,有着一颗正直善良的心,还是部队上退役下来的高级军官。

看书的时候,孟夕对顾北疆挺有好感的。

甚至在原主欺负顾北疆的时候,发过<兵哥哥太可怜了,快放我进去宠宠他。>这样的评论。

如今真的一朝穿书,孟夕却穿成了书里对顾北疆最不好的人。

她心里真是要多尴尬就有多尴尬。

只是尴尬她也得硬着头皮跟顾北疆搞好关系。

原主的愿望清单很长,她不知道需要多长时间才能完成。

为了早点完成任务,她必须尽可能的结交原主身边能结交的人。

任何时代,人脉都是很重要的。

她得利用好身边的人脉,一点点站稳脚跟。

所以,面对顾北疆嘲弄的目光,孟夕可怜兮兮的抬起头,开始补救她跟顾北疆的关系:

“其实我从来没有嫌弃你丢人~,我对你不好,只是因为心有不甘,不甘心自己被父母随随便便的就嫁了人。”

“我是怨恨他们,因为恨他们,才波及到了你,但其实这些恨跟你没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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