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女主角分别是孟晚晚陆时初的其他类型小说《初初心碎孟晚晚陆时初全文+番茄》,由网络作家“孟晚晚”所著,讲述一系列精彩纷呈的故事,本站纯净无弹窗,精彩内容欢迎阅读!小说详情介绍:陆时初说到做到,他说偏心孟晚晚就真的偏心的彻底。我攒钱想买很久的孤品手镯,他偷偷买下说给我做生日礼物,后来却戴在了孟晚晚手上。我们装修了很久的新房,他说装成我喜欢的样子,后来却带着孟晚晚住了进去,甚至在我和他选了好久的床上缠绵。不论他给了孟晚晚什么,我都知道,不是因为我监视她,而是因为孟晚晚每次都会用他的手机告诉我,挑衅我。很幼稚,但也的确很伤人。我想要的,他不管孟晚晚想不想要,都给了她。我努力追求的,他都要抢走,一点不给我留下。我什么都没有抢过孟晚晚,除了乐乐。乐乐是我和陆时初曾经领养的小金毛,它会撒娇会哄我开心,是全天下最可爱的小狗啦。其实最开始陆时初也想把乐乐带走,送给孟晚晚。可是孟晚晚狗毛过敏,而且乐乐也不喜欢她,总是对她凶...
《初初心碎孟晚晚陆时初全文+番茄》精彩片段
陆时初说到做到,他说偏心孟晚晚就真的偏心的彻底。
我攒钱想买很久的孤品手镯,他偷偷买下说给我做生日礼物,后来却戴在了孟晚晚手上。
我们装修了很久的新房,他说装成我喜欢的样子,后来却带着孟晚晚住了进去,甚至在我和他选了好久的床上缠绵。
不论他给了孟晚晚什么,我都知道,不是因为我监视她,而是因为孟晚晚每次都会用他的手机告诉我,挑衅我。
很幼稚,但也的确很伤人。
我想要的,他不管孟晚晚想不想要,都给了她。
我努力追求的,他都要抢走,一点不给我留下。
我什么都没有抢过孟晚晚,除了乐乐。
乐乐是我和陆时初曾经领养的小金毛,它会撒娇会哄我开心,是全天下最可爱的小狗啦。
其实最开始陆时初也想把乐乐带走,送给孟晚晚。
可是孟晚晚狗毛过敏,而且乐乐也不喜欢她,总是对她凶。
我的好乐乐都知道爱屋及乌,替我谋不平,我的老公却连同旁人一起贬低我,伤害我。
陆时初连狗都不如。
我不想喜欢他了。
孟晚晚回国一个月,把陆时初的心都勾走了。
当初的出租房里只剩下我一人,而陆时初早就搬到了新房子里。
他口口声声说为我准备的新房,最终却迎了别的女主人进去。
而我,这个他法律上的老婆却连钥匙都没有。
我本是想着离婚,医生说我总共也就一年左右的活头,可我想着既然有了身孕,我又和家里断了联系,要是离开了,孩子怎么办?
这是我这辈子第一次做妈妈,也注定是最后一次做妈妈。
我不想放手,所以我忍了,人生第一次忍了。
陆时初终于回家那天,我和乐乐在沙发上躺着午休。
这些天我整夜整夜的失眠,也就只有中午能休息一小会了。
看到我,陆时初满眼厌恶。
到处造谣晚晚,自己却吃的和猪一样。
恶不恶心。
我低头看了看微微显怀的肚子,和因为疾病与身孕而浮肿的四肢,第一次没有和他吵起来。
要是以前,我是听不得他说我半分不好。
可是现在,说实话,连我都嫌弃自己。
我没有……造谣,事实大家都会看。
我的话没说完,陆时初就摔门而出。
他回来干什么呢?
就为了羞辱我一下吗?
眼泪砸在手上,我突然有些不想活了,可是手上黏糊糊的触感又救了我。
是乐乐。
它仿佛能理解我的伤心。
喉咙里呜呜叫着,舔去我的眼泪。
真好,还好我还有你。
可我还是晚了。
都怪我跑得慢了,都怪我病了,都怪我住院,都怪我逞英雄非要救陆时初……我找到的时候,乐乐已经死了。
我可爱的小金毛只剩下了半只,另一半就像陆时初诅咒的那样已经早早进了别人的肚子。
而剩下的那一半也连毛都没有了。
老板……这半只狗我买了,能不能把它的项圈和毛皮一起给我?
不行啊,今天就这么一只狗,卖给你我生意不做了?
老板我求你了。
许是见我已经哭得泪流满面,老板终于松了口。
卖你可以,得加价,两千。
就这样,我的乐乐又回来了。
领养的时候乐乐是所有小狗里最便宜的,现在乐乐虽然只有半只,却是当初所有小狗里最贵的也比不上的身价。
我就说嘛,我的乐乐就应该是最最最贵重的宝贝。
我抱着血迹未干的半只狗在街上走着,手上都是血。
我也分不清是乐乐的血,还是我在陆时初那里划伤的手渗出的血。
路人纷纷投来异样的眼光,我却毫不在意。
我呀,要给乐乐买最好的房子去了。
一个应该安置在有花有草,有山有水地方的房子。
一个……只有不到一平方米的房子。
两天后,陆时初又找来了,就跟个狗皮膏药一样,赶也赶不走,骂也骂不走。
爸爸的保镖把他扔出去过好几次,他就跟不知道痛一样,鼻青脸肿还要舔着个脸回来求着要见我一面。
我实在受不了他这样,毕竟他影响的不止是我,也有其他的病人。
爸,放他进来吧。
我单独和他聊一会。
你可不能原谅他!
几乎是异口同声,我的亲人们都这样说。
当然不会了,你们知道的,一样的东西我不会买两个,一个人我也不会爱两次。
陆时初一来,我差点没认出来。
虽然我想我现在的样子也好看不到哪去,可他双眼青肿真的像只癞蛤蟆。
我忍不住笑出声来。
见我看到他笑了。
陆时初跪爬到我的病床边,开始他自以为深情的告白。
挺恶心的,真的,恶心得我刚打进去的葡萄糖都要吐出来。
小情,是我不好,我真的爱你,我只是觉得时间太长,我想让你吃醋,想让你更在乎我一点。
这蠢货和我在一起这么多年难道不知道我这人最不爱吃醋了,我爱就是爱,不爱了就是不爱了。
和他在一起前我就说过,犯了错的男人我绝对不会原谅。
但我懒得废话,就听着他在那里演戏,在那里感动自己。
小情,你还记得你以前最爱吃的那家小摊吗?
我把它买下来,送给你好不好。
我听着有些反胃。
我真的不爱吃那家小摊,那油腻腻的味道让我这个从小娇生惯养的大小姐闻了都想吐,更别说那个摊子的卫生都要烂成大便了。
也就是陆时初当时只吃的起那家小摊,不然我这辈子都不会去那种苍蝇光顾的地方吃饭。
小情,我还记得我们第一次见面,你就像一个英雄一样从天而降,对他们说我是你罩的,你要赎走我。
陆时初满脸甜蜜,仿佛陷入了美好的回忆。
可我却觉得像吞了苍蝇一样恶心。
陆时初,我这辈子最恨的就是我自己那天为什么要把你这个不知感恩的狗东西从深渊里拉出来。
还有,我们第一次见面不是在酒吧,是在桥边,你把最后一根火腿肠给了流浪猫。
当初,把你从河里捞出来的人不是警察,是我。
陆时初的脸一下子变得没有血色,他的嘴唇抖动着。
不,不可能的……你到现在都不信我,还说什么爱我?
我闭上眼,再也不想看到他那张令我厌烦的脸。
这世界哪有这么多奇迹?
绝症就是绝症,有钱也留不下我这一条命。
也挺好的,至少我快要见到我的乐乐了,希望笨蛋金毛别生我的气才好。
爸爸他们也知道我没几天活头,他们想留住我,却还是尊重我的意见,放弃了手术与化疗。
化疗太痛了,最后的几天里,我再也不想那么痛了。
爸爸给我买来了我少女时期最想要的电吉他,可是我已经没力气弹了。
可我还是喜欢,真的喜欢。
哥哥送给我一大把毛绒玩具,不多不少,正好七个。
他还记得每年都要送我一个娃娃的约定呐,真是的,我明明都忘了。
妹妹给我定做了一顶漂亮的假发,特别杀马特造型的那种,一看就适合我这种摇滚少女戴。
可惜我戴不了几天了。
我死了,很平静地死去了。
离开的时候我的病床边都是家人们充满爱意的礼物。
我的手腕上戴着的是用乐乐项圈改的手环。
我已经很幸福了,但如果没有遇见陆时初我或许会更幸福。
可是人生没有如果。
我有爱我的家人,已经足够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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