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骁勇善战乐毅赵括 番外

乐毅 著

女频言情连载

这个时代,女人的地位很低。除了主母之外,其他包括妾室在内的所有女人都是可以随意送人的货物。不过话说回来,除了男主之外,府中其他男人也都是可以随意送人或者卖掉的。从这上面看,倒是有一点男女平等的味道。平原君频频示意赵括不必拘束,可上前与美姬一同歌舞,赵括都假装没看见。不是他心中无女人。实在是他现在小命不保,对这些提不起兴趣。舞女下去之后,贲和平原君麾下一个叫李同的门客走到大殿上为大家表演角力。两个人实力相差不大,最终贲凭借着天生神力的优势赢了胜利,获得了平原君赏赐的一把剑,坐在后面高兴地把玩。“唉。”赵括叹了一口气,脸上露出哀愁之色。“马服子为何叹息,可是我招待不周?”平原君问道。众人也纷纷停了下来,看向赵括。“非是君招待不周,只是我...

主角:乐毅赵括   更新:2024-12-17 15:15: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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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女主角分别是乐毅赵括的女频言情小说《骁勇善战乐毅赵括 番外》,由网络作家“乐毅”所著,讲述一系列精彩纷呈的故事,本站纯净无弹窗,精彩内容欢迎阅读!小说详情介绍:这个时代,女人的地位很低。除了主母之外,其他包括妾室在内的所有女人都是可以随意送人的货物。不过话说回来,除了男主之外,府中其他男人也都是可以随意送人或者卖掉的。从这上面看,倒是有一点男女平等的味道。平原君频频示意赵括不必拘束,可上前与美姬一同歌舞,赵括都假装没看见。不是他心中无女人。实在是他现在小命不保,对这些提不起兴趣。舞女下去之后,贲和平原君麾下一个叫李同的门客走到大殿上为大家表演角力。两个人实力相差不大,最终贲凭借着天生神力的优势赢了胜利,获得了平原君赏赐的一把剑,坐在后面高兴地把玩。“唉。”赵括叹了一口气,脸上露出哀愁之色。“马服子为何叹息,可是我招待不周?”平原君问道。众人也纷纷停了下来,看向赵括。“非是君招待不周,只是我...

《骁勇善战乐毅赵括 番外》精彩片段


这个时代,女人的地位很低。

除了主母之外,其他包括妾室在内的所有女人都是可以随意送人的货物。

不过话说回来,除了男主之外,府中其他男人也都是可以随意送人或者卖掉的。

从这上面看,倒是有一点男女平等的味道。

平原君频频示意赵括不必拘束,可上前与美姬一同歌舞,赵括都假装没看见。

不是他心中无女人。

实在是他现在小命不保,对这些提不起兴趣。

舞女下去之后,贲和平原君麾下一个叫李同的门客走到大殿上为大家表演角力。

两个人实力相差不大,最终贲凭借着天生神力的优势赢了胜利,获得了平原君赏赐的一把剑,坐在后面高兴地把玩。

“唉。”赵括叹了一口气,脸上露出哀愁之色。

“马服子为何叹息,可是我招待不周?”平原君问道。

众人也纷纷停了下来,看向赵括。

“非是君招待不周,只是我有一件事,想请平原君帮忙。”赵括起身行礼道。

平原君神情肃穆,说道:“马服子请说,无论什么事,我都会尽力帮忙。”

赵括恭敬地说道:“恳请平原君救赵国。”

平原君一愣,整个宴席都寂静了下来。

赵括继续说道:“秦国强大,赵国弱小。如今秦国六十万大军兵临边境,赵国到处哀鸿遍野,百姓没有粮食,前线将士吃不上饭,赵国已经到了最危难的时刻。”

“继续这样下去,我赵国必然会如同宋国、中山国这样的小国一样灭亡。而贵族相对于赵国,就像毛相对于皮,皮之不存毛将焉附?”

“只有我赵国不绝,贵族才是贵族。一旦赵国灭亡,贵族和普通的平民百姓又有区别?君不见,当年晋国的贵族,又有几家存活到现在。”

“大王贤明,答应捐出内库的粮草支援前线。蔺相如上卿也答应我会说服朝中大臣。但他们都说您是赵国最有名望的人,恳请平原君能够号召赵国贵族,为赵国出一份力。”

赵括俯身长拜。

平原君和一众门客目瞪口呆地看着赵括,谁也没想到赵括竟然会说出这番话。

这还是那个只会读兵书的赵括吗?

不会是前两天被马踢到,把脑子踢开窍了吧。

“皮之不存毛将焉附,马服子一番话让我豁然开朗……”平原君赵胜缓缓起身,对着赵括举爵。

“哈哈哈,想不到马服子不仅熟读兵书,还有如此辩才。”

这时,一阵朗笑声从宾客中传来,打断了赵胜的话。

赵括有些愠怒,废了那么多口舌,平原君终于要答应了,居然有人出来打断。

这种事情如果不能在酒席上,大家头脑发热的时候确定下来,等冷静之后再想挽回就难了。

“不知君是何人?”赵括缓缓起身,噬人的目光紧盯着对坐一人,心中怒火熊熊燃烧。

“公孙龙见过马服子。”那人行礼道。

“哦?莫非就是那白马非马的公孙龙?”赵括道。

公孙龙不仅在当世名气很大,在后世名气也不小,甚至连赵括都听说过他的白马非马论。

“不错。”公孙龙仰着脸,骄傲地说道。

“呵呵。”赵括忽的一笑,坐回坐席上。

不过和正常的跪坐不同,赵括是斜躺在席上,这种姿势就是在自己家中都是极为不礼貌的,更不要说是在别人府中做客,会被视为对主人的不尊重。

不过平原君都没有制止,其他人自然也不会说什么。

唯独公孙龙脸色阴沉下来,他身为名家名士,纵横六国数十年,白马非马是他成名的得意之作,岂能容一个年轻人质疑。

“莫非马服子不认同我的白马非马?”公孙龙沉声问道。

“不过是一派胡言,糊弄傻子的东西,我怎会认同。”赵括毫不客气的说道。

赵括和公孙龙没有任何利益冲突,赵国贵族捐献粮食也和他无关,他只是赵胜的门客而已。

公孙龙站出来完全是因为看到赵括有口才心痒痒了,想要比试一番。

如果是其他时候,赵括倒是不会生气,但是现在平原君都要答应了,公孙龙站了出来,彻底激怒了赵括。

管你是历史名人,还是所谓名家代表人物,阻止我筹集粮草,就是帮助敌人杀我,今天不让你身败名裂,老子名字倒过来写。

“我当初拜访平原君的时候,向平原君说了我的白马非马,平原君认为我说的很有道理,因此收我当门客,给了我很多赏赐,莫非马服子认为平原君不智?”公孙龙笑着道。

这是公孙龙专属技能,寻找对手的漏洞,揭露对手的矛盾,用对手的话攻击对手,使其屈服。

公孙龙用这个办法击败过很多对手,可以说攻无不克战无不胜。

赵括笑了笑:“我来说一个故事吧。小时候我常与父亲讨论兵法,往往能将父亲辩的哑口无言,每次父亲都会给予我一些奖励,鼓励我,我总以为父亲不过如此,我已经超越了父亲。”

“后来,我长大了才明白小时候的很多想法是多么天马行空,不切合实际。于是,我就问父亲,您当时为什么不指出我的错误,批评我?”

“父亲说,人在孩童的时候是思维最发散最好学的时期,见到什么事都想去尝试,不受拘束,但往往因为身体、头脑、阅历、经验等原因并不能做好。这都不要紧,因为这些都是可以通过后天培养来提升的,唯一培养不了的是一颗追求的心。”

“所以作为父母,应该鼓励孩子,让他能够走的更远,而不应该将关注点放在单纯的对错上面。你现在长大了,明白了当初错误,不是远比我告诉你要好得多吗?”

赵括的话极为狠辣,直接将公孙龙定性为几岁的稚童,将平原君捧成关爱孩子的父亲,既反驳了公孙龙,又避免得罪平原君。

而且赵括说自己长大后明白了这个道理,而公孙龙到现在都没有明白。

将公孙龙贬低成一个只会狂叫,还沾沾自喜,一无是处的废物。

要知道,公孙龙已经是知天命之年岁,而赵括年不及双十。

公孙龙怎么能忍受如此侮辱,登时气的双目血红,浑身颤抖。

作为名家,公孙龙能走遍六国,被各国君主和贵族奉为上宾,靠得就是名声。

公孙龙可以想象等赵括这番话传遍六国,自己会成为怎样的笑话。

至于为什么只说六国不说秦国,因为秦国历来就不喜欢这些只会耍嘴皮子的。


“小儿胆敢辱我。”

公孙龙提起长剑,就要冲过来将赵括砍死,被两边门客死死拽住。

如果真让公孙龙提剑冲过去,不说将赵括杀死,哪怕是两个人扭打一团,作为主人的平原君赵胜也会成为七国的笑柄。

身为平原君的门客,决不允许别人这么做。

“我只是说了一个当初父亲教我的故事而已,子秉先生为何如此愤怒,说是辱你?”

赵括眨巴着眼睛,一脸无辜加疑惑,萌萌哒地看着公孙龙。

公孙龙差点一口老血吐在赵括脸上。

不过公孙龙毕竟是公孙龙,涵养极高,在几个门客连压带劝下,重新坐回坐席上。

他愤恨地看了赵括一眼,深吸一口气,朝着赵括一拜,道:“龙为之前的鲁莽向马服子道歉。”

赵括有些惊讶,端正身体,跪坐好,目视前方。

不是要原谅公孙龙,而是因为他知道,真正的挑战来了。

公孙龙道:“当年楚王曾经张开繁弱弓,装上亡归箭,在云梦的场圃打猎,结果把弓弄丢了。随从们请求去找。楚王说:“不用了。楚王失弓,楚人得之,又何必寻找呢?”孔子听到了说:“楚王的仁义还没有做到家。应该说人失弓、人得之而已,何必要说楚国呢?”所以,孔子言楚人非人。为何人们赞同孔子的楚人非人,却又否定我的白马非马?”

平原君闻言,顿时来了精神,想看赵括怎么辩论。

五年前,孔子六世孙孔穿就曾专门来找公孙龙辩论,也是在这里,被公孙龙这段话辩的无话可说。

当时,平原君就在旁边看着。

如今,同样的位置,同样的看客,同样的公孙龙,只是坐在公孙龙对面的主角换了。

“呵呵。”赵括先是冷笑两声,继而说道:“首先,孔子从来没有说过楚人非人,而是说楚人非其他国家的人。孔子是将楚人与其他国人分开,而不是将楚人与人分开。按照君说法,白马非马,楚人非人,那赵人岂不是也非人,君是赵人,故君非人也。这次平原君宴请的是人,既然君非人,那就请离开吧。”

赵括摆了摆手,一脸嫌弃,仿佛拍打苍蝇。

“马服子,休得胡言,子秉先生乃吾之贵客。”平原君连忙打圆场。

赵括朝着平原一礼,当做赔罪,继续说道:“其次,人们都赞同孔子的话,不代表我赵括赞同。”

孔穿限于孔子子孙的身份,无论心里怎么想,嘴上都要说孔子是对的,但赵括可不是孔子的后代。

众人听到这句话,脸色顿时有些不一样了,特别是其中几位儒家弟子,如果不是有一定的涵养,已经站出来骂赵括了。

这个时期,华夏虽然还没有经历罢黜百家,独尊儒术。

孔子的地位远远没有达到后来神圣不可侵犯的地步。

但孔子毕竟是儒家一脉的开创者,儒家作为显学,其开创者的地位及其崇高,绝不是一个年轻人能够质疑的。

赵括仿佛没有看到大家的反应,继续说道:“楚王失弓,楚人得之,代表着楚王的洒脱,同时,也有楚王对百姓的爱护。一把弓而已,丢了就丢了,反正会被楚国的百姓得到。”

“作为楚王,能够爱护自己国家的百姓就已经很了不起了,凭什么要让他爱护天下的百姓?他没有这个责任,也没有这个义务。孔子说楚王不够仁义,那么请问孔子可曾对天下百姓“失过弓”?”

公孙龙和几个儒家的门客脸色忽青忽白,有人想站出来指责赵括,却又不知道如何指责。

孔子一生都在宣扬“礼”和“仁”,但是他一生都没能实现自己理想,将“礼”和“仁”的光辉洒向人间。

因此才在晚年隐居,编订六经,以求将自己的思想传承下去。

如果是在罢黜百家独尊儒术之后,或许有人能够反驳赵括。

现在只能哑口无言。

平原君拍着大腿,心中大呼精彩,连孔子后人都没辩过公孙龙,没想到赵括竟然辩过了。

赵括话锋一转,继续说道:“不过这也不能怪孔子,毕竟楚王坐拥数千里山河,财富非孔子所能比,我相信,孔子如果能够显达,实现自己的理想,也一定会兼济天下。”

看到公孙龙和儒家的门客脸色变好,赵括心中冷笑,继续说道:

“子秉先生既然如此推崇孔子,想必也有孔子的兼济天下之心,在下倒是有一个问题想问先生。”

“马服子请说。”公孙龙道。

“如今秦国入侵,六十万大军叩境,赵国百姓民不聊生,前线将士饥寒交迫。假如子秉先生有一百万石粮食会捐给国家吗?”

“会,我一定会全部捐给国家,支援前线。”公孙龙立刻说道。义正辞严,满面光辉。

“那如果有一千石粮食呢?”赵括又问道。

公孙龙张了张嘴,脸色如同变脸一般,从白到青,从青到黑,最终还是没有说出话来。

因为他真有一千石粮食,平原君前几天刚赏赐给他的。

“呵呵。”赵括朗笑。

声音是那么的刺耳,不止是对公孙龙,而是对在座的每一位。

“看来在座的各位都有兼济天下之心,我们走吧。”

赵括摇了摇头,起身,朝府外走去。

“等等。”公孙龙起身道:“如果马服子能够辩赢我的白马非马,我不仅将全家全部钱粮捐献,并愿意终身为奴,侍奉马服子左右。”

“你确定?”赵括看向公孙龙。

所谓白马非马的逻辑对于古人来说可能有些难,但对于赵括来说,那就太简单了,这和智商无关,而是见识的问题。

来自历史下游的赵括,有着太多的优势了。

“请马服子赐教。”公孙龙朝着赵括一拜,非常执著。

赵括回到座位上,看着公孙龙。

“我认为,马是形体,白是颜色,颜色和形体是不同的,所以白马非马。”公孙龙道。

平原君和门客也都聚精会神的听着。

以前贵族之间没事干,就喜欢互相约架,双方各驾驶一辆战车,赌哪方能赢。

后来有人觉得厮杀太血腥、野蛮了,不符合贵族气质。

身为贵族,应该远离血腥,坐在席上听人辩论。

贵族们争相模仿。

于是乎,文明人的斗争就从动手变成了动嘴。

这是人类从野蛮迈向文明的重要标志。


赵军迅速冲到丹水河畔,战云汹涌与灵气碰撞交相辉映的光芒如同流星般朝着秦军坠落,发出阵阵音爆声。

最前排的秦军被掀翻在地,出现不同程度的伤亡,丹水中激起道道水花,士兵陷入慌乱之中。

“给我杀。”

李牧大吼,带头冲入秦军之中,血色枪花漫天飞舞,秦军百夫长瞬间毙命,赵军如同猛虎下山扑杀而去,将秦军撕开一道口子。

但是秦军不愧是天下第一强军,站在最前排扛着巨盾的士兵更是由百战老兵组成,根本不需要上面下令,常年厮杀形成条件反射就知道遇到这种情况该怎么做。

他们仅仅慌乱数息便反应过来,互相组成阵型,高举着大盾与赵军撞到了一起。

“轰!”

仿佛山崩一样巨大轰鸣声,两排战士狠狠地撞在一起,瞬间血泥飞溅,残肢横飞,空气中弥漫着浓郁着血腥味。

一刹那,双方至少数百名将士灰飞烟灭,连一具完整的尸体都没有留下。

“给我冲。”

王龁抓住战机,隔空劈出一道数百米长的刀光,在地上犁出一道数米深的沟壑,延绵数百米远,丹水被劈成两半,无数赵军被撕成粉碎,残肢鲜血飞溅。

“掠火阵。”

一层赤红色光芒将秦军笼罩,仿佛熊熊烈火在不断燃烧,秦军攻击力瞬间提升一成多。

他们结成圆阵,枪兵疯狂地收割着赵军的生命,巨大的盾牌不停地向前推进,为后方同伴腾出空地,整个赵军一片混乱,在秦军的攻击下不断后退。

后方秦军一旦踏上土地,便迅速加入战斗,或替换掉受伤的同伴,或不断向两边扩张,训练有素,完全不需要指挥。

赵军拼命抵抗,奈何敌人太强,赵军上空淡金色战云愈来愈淡,显然已经到了崩溃的边缘。

“怎么办!”

李牧心中大急,秦兵的数量、实力均在己方之上。

而且有一点李牧不得不承认,敌军的统帅无论是对战机的把握还是对战阵的掌控都比自己要厉害,李牧感觉到自己的战阵受到了极大的压制,甚至已经无法笼罩所有赵军。

“你不帮帮他吗?我听说他可是你的传承者。”后方,田单看向旁边乐毅。

“我相信他,他的能力绝不止这点。”乐毅淡然地说道。

“对面王龁可不是易于之辈,即便是白起也无法将他的光辉完全掩盖。”田单说道。

能够在名将辈出的秦国杀出头,统帅六十万大军的王龁,岂是白起副将这么简单。

要知道,长平之战以来,王龁可是压着廉颇打的。

乐毅没有说话,紧握的双拳证明了他的内心并不平静。

“将军,我们撑不住了。”五千人将吕河拼命将面前的秦军击退,对着李牧呐喊道。

“是啊,将军,我们撤吧。”千人将继武也跟着呐喊道。

他的胸前有一道深可见骨的伤痕,是秦军一个千人将造成的。

如果刚刚再晚退一秒,他就战死在那里了。

望着身侧同伴的身影不断倒下,李牧双目血红,胸脯一起一伏。

“后退者斩,所有人,随我冲。”

李牧嘶吼,带头朝着秦军冲去,他身上再次爆发强烈的气势,原本摇摇欲坠的战阵迅速变得稳固。

如果从空中俯视,可以清晰看到下方战场分成红金两个部分。

红色战云划过丹水,从西向东不断吞噬着淡金色战云,金色战云虽然在不断缩小,但韧性十足,一直没有崩溃。

“有点意思,恒万,你去将赵国那个万人将给我抓来。”王龁对旁边身高过丈的猛汉说道。

“诺。”猛汉一抱拳,抓起两柄上千斤重的大锤,“轰隆隆”朝李牧冲来。

所过之处,无人能挡。

“哈哈,看来将军又起了爱才之心。”旁边一个将军笑着说道。

“双十左右的年纪就能有这样的本事,假以时日,必为一代名将,留在赵国可惜了。”王龁抚摸着胡须,脸上带着笑意。

恒万几步便冲到李牧面前,脸上露出狰狞的笑声,体内滚滚气血之力如同大河奔涌,他挥动着巨锤朝着李牧砸去。

“超凡境,这绝对是超凡境强者!”

李牧心中疯狂呐喊,调动全军力量,拼命挥动手中长枪,将全身所有内气压榨到枪中,挡在了身前。

“砰!”

大锤砸落下来,瞬间将长枪击碎,李牧只觉得胸口传来一阵剧痛,整个人如同断线的风筝倒飞出去。

“噗!”

李牧重重地砸在地上,喷出一大口鲜血,整个胸部凹陷下去,骨头不知断了几根。

“将军,大帅是让你活捉,可没让你杀死。”旁边一个秦军将领说道。

恒万一愣,脸上露出懊恼的神色,快速朝李牧冲去,嘴里念叨着:“又忘了,希望这小子筋骨厚实,不要死了,不然我又要挨大帅处罚。”

“挡住,一定要挡住。”吕河率领手下拼命朝着恒万冲了过来,想要保护李牧。

李牧虽然担任万人将没有多长时间,但已经凭借着自身的实力得到了所有人的尊重。

奈何恒万的实力太强了,身躯高达一丈多,浑身肌肉如同山丘一般,身上的铠甲全部是用精铁打造,普通的攻击完全造成不了伤害。

恒万哈哈大笑,完全没有将赵军放在眼里,他在赵军中大步行走,如入无人之境,一锤下去就是数十人丧命。

如果不是有吕河的战阵压制,恒万一锤子能杀死数百人。

但是吕河对于战阵并不精通,怎么可能是恒万的对手。

战阵虽然非常强大,但也有极限。

在绝对的实力,只能节节败退。

“永不沦陷的城池!”

就在这时,一道湛蓝色光芒将所有赵军笼罩在内,战云翻滚,在天空中凝聚成一座巨大的城池,横立在虚空之上,铁鹰锐士杀戮速度为之一滞。

一个高大威猛的身影从后方缓缓走了出来。

“廉颇将军的天赋技能竟然如此强大!不愧是我赵国名将”赵括感慨道。

廉颇露出骄傲的笑容,他的天赋技能被他命名为永不沦陷的城池。

能够提升全军防御,敌方越强,提升防御力越高,若被击败,下次战斗再次提升防御力,无上限,战胜敌军后重置。

配合上他开创的御天阵,号称能够防守住世上所有的进攻!

不过想到王龁的天赋技能,廉颇又有些无奈。

太克他了!

另一边,恒万已经冲到了李牧面前,如果不是王龁叮嘱要活捉,恐怕李牧已经凶多吉少。


“上党大部已经被秦军攻下,秦军可以从西面和南面两个方向进攻,但只要我军固收长平,秦军想要攻下来非常困难。现在我军最大的弱点就是粮草。”廉颇指着地图说道。

上党郡分成两部分,一部分属于韩国,一部分属于赵国,韩国的部分被冯亭送给了赵国。

现在,已经被秦国占领了。

长平的后面就是邯郸,因此赵国无论如何都要把秦国挡在长平外。

一旦长平被攻破,秦国便能长驱直入,攻入赵国腹地。

赵国重则灭国,轻则如同经历五国伐齐之后的齐国,数十年一蹶不振。

“防守是不行的,必须想办法进攻。”赵括摇了摇头。

“我军优势在于骑兵,可否派骑兵骚扰秦军粮道。”李牧说道。

“上党地形复杂,不利于骑兵,而且在这种地形下,秦军想要围堵骑兵太容易了,我军只有五千精锐骑兵,损失不起。”廉颇摇了摇头。

李牧并没有放弃,反而指着地图的一处说道:“长平附近确实不适合骑兵,但是这里适合。”

赵括看向李牧指的地方,赫然是野王城。

从地图上看,野王城就是秦国定在黄河北岸到太行山之间的一颗钉子,源源不断为秦军输送粮草。

而且四周都是平原,秦军很难围堵。

“这里视野开阔,不易围堵,只要数千骑兵便可对敌人造成巨大的打击。”李牧说道。

“如果能够解决骑兵的粮草补给,此计可行。”田单说道。

乐毅也点了点头。

廉颇领兵求稳,但田单和乐毅用兵却天马行空,喜欢以小博大。

赵军现在的情况,一味的防守必输无疑,只是输的时间晚点而已。

想要扭转局势,只能险中求富贵。

即便对手是白起,田单和乐毅二人也没什么怕的。

你白起确实战无不胜,没有输过!

搞得好像谁不是一样!

两人对视一眼,纷纷看出对方的打算。

“没想到你我二人竟然想到了一起。”乐毅大笑道。

“如果输了,你我一世英名可就毁了。”田单也笑道。

“能打败我乐毅的人还没有出现。”

“望诸君和都平君的意思是转守为攻?”赵括问道。

“对,不过要先试探一下秦军,看看秦军主帅到底换没换人。”乐毅指着光狼城说道。

……

上党郡,野王城。

这里曾是韩国与上党联系的通道,两年前被白起攻下,如今作为秦国攻打三晋的桥头堡。

城内的一座普通院落内,一位身着青衣的男子坐在矮床上,翻阅手中竹简。

男子身体高大,手掌又宽又大,几乎将整个竹简遮住,手指修长如玉。

他看的很认真,不时地点点头,刀削般的脸旁带着和煦的笑容,如同一位治学多年的大儒,给人一种如沐春风的感觉。

但当你目光紧盯男子一段时间,便会看到男子背后有无边血海在翻滚,漫天杀气在升腾,仿佛无边地狱。

这时,忽然有人走进院子,朝他躬身行礼,说道:“武安君,赵国传来消息,赵括已经从邯郸出发,算算时间,应该已经赶到长平了。”

“嗯。”白起继续看着书,头都没抬。

“相国的计策已经成功了,我觉得我们可以……”王龁说道。

“不急。”白起道。

王龁叹了一口气。

他明白,白起是在等秦王请他挂帅,而不是他向秦王请战。

这是白起的傲气,即便是面对秦王,也不愿低头。

在他看来,君主就应该礼贤下士,为之执鞭。

当初,秦王也确实是这么做的。

只是随着白起立功越来越多,秦王对他忌惮也越来越深,甚至开始不愿让他领兵。

“我军是先试探一下,还是等待赵括进攻?您看……”王龁道。

“你是大军的主帅,我怎能替你做主。”

……

这边,赵军正在筹划对秦军发起一次试探性的进攻。

“我觉得既然是试探,兵力就没必要太多,一万人左右就够了。”廉颇说道。

“秦军六十万大军,一万人能试探出来什么?要我说,除了留下防守的大军,其他大军全部出动。”乐毅魄力十足地说道。

赵括揉了揉脑袋,不知道听谁的。

听廉颇的?可是一万大军确实试探不出来啥。

听乐毅的?万一和历史上一样全军覆没了咋办?

“报,将军,前方发现秦军有出动的踪迹。”斥候慌慌张张地从外面冲入大营。

赵括一愣,自己还没有开始进攻,秦军倒是先动手了!

随后连忙问道:“什么时候?先头部队距离还有多远?”

“半个时辰前,现在先头部队应该快要抵达丹水了。”传令兵快速说道。

“击鼓,召集所有将士。”赵括快速穿好盔甲,朝外面走去。

“咚咚咚!”

“咚咚咚!”

“咚咚咚!”

三通鼓声响彻军营,所有将士迅速披坚执锐,从大营中冲了出来。

……

“全军听令,强渡丹水。”

王龁大吼一声,一道青色光辉笼罩麾下二十万将士。

秦军行进速度瞬间提升五成,而阵型不乱。

“隆隆隆!”

秦军沉重的脚步踩在大地上,大地在震颤,九天之上仿佛雷霆在不断轰鸣。

这里是丹水最浅的地方,根本没有必要架设浮桥,秦军选择了强渡。

随着秦军越来越近,丹水上的波浪也被震得越来越高,最后足足掀起一尺多高的水浪,不停拍打着河岸。

脚面、脚踝、小腿、膝盖……士兵的身体不断被丹水淹没。

走在最前面的秦军将士体型最为高大,每个人身上都穿着一层铠甲,手里都举着巨盾,这是秦军的先登盾卫。

“将军,放箭吗?”

“再等等。”

李牧望着秦军一点一点渡过丹水,嘴唇微微颤抖,他的双手紧紧抓住枪杆,手指有些发白。自己究竟是名将之资,还是徒增笑料,就看这一次了。

这还是他第一次参加如此规模的战争,相比之下,北疆和匈奴人的战争根本就是小孩子过家家。

“放箭。”

就在第一个秦兵踏上岸的一刹那,李牧下令了。

“噗噗噗!”

漫天箭雨密密麻麻地射出,在天空中划过一道道弧线,朝着秦军中坠落。

“所有人随我杀!”

随着李牧一声大吼,赵军将士呼啸着朝着秦军冲了过去。

“不好!”王龁心中一惊。

有过作战经验的士兵都知道,渡河的时候最危险,因此不用将军提醒,大家也会紧绷心弦,提高警惕,防备赵军的突袭。

但是当有人成功渡河之后,大家紧绷的心弦便会瞬间放松下来。

因为在大家的潜意识里,渡河之后就安全了。

赵军将领显然就是利用了这个心理,在秦军最松懈的时候发动了进攻。

“这个赵国将领不是一般人啊,赵国真是人才济济,可惜明珠暗投了。”

王龁长刀一挥,一层土黄色光芒将所有将士笼罩在内,浓厚的战云翻滚,如同一座大山悬浮空中,将箭雨挡住,只有少量箭落到士兵身上,造成不到百人的轻伤。

“不动如山阵!我倒要看看是你的山硬,还是我的枪硬。”

李牧眼眸中闪过一道凌厉的光芒。


武城是赵国最东面的一座县邑,靠近齐国,曾经被赵王封给战国四公子的孟尝君田文作为封地,也算是富庶之地。

只是近年来赵国和齐国战争不断,每次都要从这里征发成年男子服兵役。

地里的庄稼没人种,百姓活不下去,便带着家人逃往其他地方,剩下的百姓过的就更苦了。

毛沟是武城的一个里,以前这里住着上百户人家,是武城最大的里,如今大部分的墙门上已经爬满了藤蔓和野草。

只剩下不到二十户人家,家中男人战死的战死,在外打仗的在外打仗,根本没有能力搬家。

这里又位于两国边界,经常有盗匪出没,赵国派兵围剿盗匪就逃往齐国,齐国派兵围剿盗匪就逃往赵国,最后两个国家都不管了。

哪怕是大白天,各家大门也都是紧闭着,不是熟人敲门根本不敢开门。

蔷住在毛沟里的最东面,这是一户极为破旧的宅院。

木门低矮,在岁月或是土匪的侵蚀下,崩裂出不少缝隙。房头的茅草裸露在外,不知道多少年没有整修过了,两边的土墙上全是被雨打的痕迹,早已失去了本来的面貌,残破的墙头上长满了杂草。

蔷坐在院子里费力地纳着鞋底,不时抬头看向西面天空,干瘦的脸颊上布满了忧愁。

看鞋底大小,显然是为男人纳的。

院子比较大,毛沟里的百姓几乎都搬走了,留下了很多荒地,想盖多大的院子就盖多大的院子,没有人会管。

上面的官吏除了征收赋税和征派劳役的时候会出现,其他时候从来不会打扰到他们。

院子里种了两颗桑树,树叶已经被摘完了,只剩下树梢一点,在秋风的摧残下还没有完全长大便开始泛黄。

桑树是个好东西,这里几乎家家都种桑,桑叶能养蚕,男耕女织的时代,蚕丝是普通人屈指可数的收入来源之一。

桑葚能吃,酸甜可口,是平民们为数不多的零食,桑皮可以作为药材,桑木强度高,弹性好,还可以做弓和农具。

甚至到了灾年,桑叶和树皮,也是可以用来充饥的,虽然不好吃,但好歹不会饿死。

此时蚕刚刚上山没多久,蔷已经用生丝织出来的丝绸去换取了葛布和米。

遍地罗绮者,不是养蚕人。

普通平民是穿不起丝绸的,只能换取葛布和麻布。

葛布和麻布粗糙,穿在身上不舒服,但是更耐磨,也更适合经常干农活的平民。

马上入冬了,丈夫还在前线没有回来,赵国冬天寒冷,如果继续穿草鞋会冻掉脚趾的。

蔷打算用换来的葛布为丈夫做一件寒衣和一双鞋,等乡上有人去前线送寒衣的时候帮忙捎上。

两个小破孩坐在桑树下堆着沙土玩,大的莫约五六岁,是个儿子。

小的三岁左右,也是个儿子。

全都光着脚,露着屁股蛋,浑身脏兮兮的,不时抬起头,冲着母亲咧嘴一笑,露出沾满泥土的大花脸。

突然,外面传来大声说话的声音,紧接着,便是一阵急促的敲门声。

大娃刚想起身去开门,蔷连忙拉住他,“带着二娃进屋,和大母待在一起,把门栓插上,我不叫你们,千万不要开门。”

“母亲,你小心一点。”大娃担心地说道,拉着弟弟朝屋里走去。

蔷从地上捡起一根手腕粗细的木棍,双手紧抓住,小心翼翼地朝大门走去。

“雄鹰家里,是我,别怕,快开门,好事。”一道苍老的声音从外面传来。

蔷松了一口气,快步朝大门走去:“是里正啊,您先等一下,我这就去开门。”

等到靠近大门,透过门缝看到确实是里正,没有被胁迫的样子之后,才将木棍仍在地上,将房门打开。

里正是一位六十多岁的老人,慈眉善目,拄着一根拐杖。

毛沟里之所以能在这种劫匪横生的地方保留在现在,多亏了这位里正。

每当有劫匪劫掠的时候,里正便把拐杖一扔,跑到劫匪面前,往地上一趟,或是抱着劫匪大腿撒泼打滚,劫匪没有任何办法,只能灰溜溜绕过去。

这个时代老人的地位是非常高的,五十养于乡,六十养于国,七十养于学,达于诸侯。

尊老,不仅是道德,更是写进了法律。

老人真要撒泼打滚,就是国君见了都头疼,更别说这些讲“义气”的劫匪了。

虽然不体面,但里正确实用这个办法救了几次毛沟里,大家对他都非常敬重。

“这几位是?”蔷看向里正身后几人,眼中露出警惕的目光。

“这位是乡上来的的乡老和游缴,是特地过来送信的。”里正一边抚摸着不多的胡子,一边指着旁边的老人,高兴地说道。

蔷这才松了口气。

“你就是蔷?”乡老上前一步,看着蔷问道。

“我是。”蔷点了点头

“你家男人可是叫雄鹰,在长平当兵?”

“是。”

“这是你家男人给你寄的家书。”乡老从游缴的背篓中取出一份扎好的竹简,递给蔷。

“家书?真……真的吗?”

蔷难以置信地接了过来,还没有打开,一个老妪从屋里快速走了出来,“可是我儿来信了,快给我看看。”

蔷连忙将竹简放到老妪手中。

“大母,大母,我也要看。”两个孩子抱着大母嚷嚷道。

老妪颤颤巍巍地将竹简打开,看着上面密密麻麻地字,虽然一个不认得,却仿佛听到了儿子在自己耳畔说话,眼眶瞬间红了,两行浊泪从眼睛中滴落到竹简上,连忙擦去,生怕模糊了字迹。

老妪捧着竹简看好一会儿,才不舍地将其放到蔷的手中。

“我……我们不识字……”蔷看着里正和乡老,有些难为情地说道。

里正也看向乡老,他也不识字。

“我念给你听。”乡老接过书信,蔷连忙抱起大娃,大娃目不转睛地盯着书信。

乡老缓缓读道:“吾妻蔷可好,吾甚念之……”

唰!

蔷的泪水瞬间就喷涌而出,怎么擦都打不完。

乡老并没停下来,这个场面他这些天不知见了多少了。

蔷一边哭,乡老一边念。

乡老一边念,蔷一边哭。

信很短,很快就念完了。

念罢,乡老将家书交给蔷。

“多谢乡老,多谢里正。”蔷接过家书,将其紧紧抓在怀中,不停躬身行礼。

“要谢就谢马服子吧,对了,前线传来消息,马服子打赢了秦军,你家男人活着回来的可能性很大。好了,你们回去吧,我们要去下一家了。”乡老转身带着一群人离开。

“我听说这封信可是马服子亲自写的,你家男人有出息了。”里正小声说了一句,然后朝着乡老追了上去。

蔷回到家中,重新将门关上,门栓插好,取出书信,反复看着,脸上浮现出一抹羞红。

现在就是给她一万金,她都不会换这封家书。

半晌之后,她抱起大娃,小声问道:“这些字都记住了吗?”

“记住了。”大娃点了点头。

“好,从今天起,你就学这些字,记住怎么读,怎么写,是什么意思,明白了吗?”蔷将竹简放在大娃手中。

“明白了。”大娃乖巧地说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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