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更改,因为在开篇之前,我通过某音私信事先征求了他的意见。
我说,我特别喜欢他的歌声,能不能写一篇关于他和粉丝们双向奔赴的文章,棉花糖是他的歌粉,名字是不是很可爱?
我觉得很可爱,而那些小姐姐和这个名字一样可爱,这也是我愿意以第一人称写下此篇的其中一个原因。(其实,在网文界,用第一人称叙事,是比较避讳的,所以,于短篇赛道,我向来避之不及。)
最主要的原因,是因为他的歌声值得被更多人听到,我迫不及待地想找人分享。
他回复得很快。
他先说他要问下厅里,再后面,他说应该可以,但是内容他要先看看。我说,这是必须的。
其实,一开始,我只是抱着试试的心态,没觉得他会回复我。
结果让我挺意外的。
至少让我先亮个马甲啊,证明我真的是个破写文的,而不是借机和他搭话,难道拿着粉色麻袋的流氓就不是流氓了?怎么能这么轻而易举就答应了?
他到底是因为真的相信我,还是根本就不在意,只是出于礼貌回复而已?
我看着他回复我的消息,思索两秒,得出结论,是前者。
怎么办,小天使们,他真的有点可爱啊,你们知道一个男生回复的“那好叭”,对一个网文作者的视觉冲击力有多大吗?
那一刻,我真的把所有颜色的麻袋都准备好了。
硕士研究生都这么没有防备心的吗?他会不会被骗去缅北噶腰子?
高知分子真让人忧心啊。
听到他的学历之后是不是觉得不可置信?为什么一个语音厅的歌手学历竟然是硕士研究生?你们是不是很想问,为什么白榆阁的学历能卷成这样?
我也想问。
好心的8号老师在评论区给出了答案,他说,白榆阁不养闲人,除了梁总。
评论区的网友很贴心,帮他@了梁总,当然,也顺带调侃了梁总一把,对,就是叫法务那个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