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要推的小说名字叫做《抢回金手指后,她在六零当团宠》,是一本十分耐读的现代言情、穿越、种田、作品,围绕着主角佚名之间的故事所展开的,作者是蝴蝶刺。《抢回金手指后,她在六零当团宠》小说连载中,最新章节第584章 季世安二,作者目前已经写了1190573字。
书友评价
看到最新一章了,我没想到我最讨厌的人居然是女主还有顾国繁,说是多心疼哥哥,但是又一直看不上自己的哥哥,顾国繁更是一言难尽,希望他最后也被顾国盛坑害,看他能不能还以和为贵,一家人好好相处,这书真是神奇,我讨厌的角色最后都洗白了包括二嫂周霞,后母,顾国繁
男主对那样的家人都那么有孝心,女主还跟着奉献,可对自己哥哥那真是……女主三观很有问题,一直为继母那边说话,哥哥努力争取来的东西,在女主那变成要是继母他们不给哥哥也要不到,原主和哥哥自己立起来得到的变成继母好的证明,多讽刺,难道要听话默默为这个家奉献才是好的,说是父亲也在乎这个儿子一点没看出来,哥哥争取来的都比不上家里的任何一个人,精神上只有父亲的贬低和其他人的排挤,衣食也是看的过去,厨房不都被搬房间锁起来,到头来过得最差的名声也差,最后连女主也否定了哥哥,那时候就觉得女主有问题,而后一讲到好像都是哥哥的错其他人都无罪,对女主最好的女主却对其最差,每次评判还是以关心角度说到哥哥总是像在抹黑贬低哥哥,如果可以让女主从原主妈妈怀上她开始体验,看后面女主是否还能轻易觉得是原主和哥哥闹,是否能轻易觉得继母一家对,再放下一切和对方(还是敌视自己的人)相处,还要对偷家的人感恩戴德,就好比你给对方几十万,她花点钱给你吃穿,其他什么都没有,你还要感谢对方给你吃穿
好憋屈啊 顾家无数次害男女主 都是高高拿起轻轻放下 后面人家直接下手谋害女主了 女主说自己不是软柿子 要报复回去 结果女主有能力 又是不痛不痒的报复……
热门章节
第297章 来自女主的嫉妒
第298章 我想跟你做朋友
第299章 跟心月讲明
第300章 考虑
第301章 仇怨从不曾放下
作品试读
看着季世安的表情,季潇潇忍不住扑哧一笑,伸手抱住了季世安,“哥,你永远是我哥。”季世安是她来到这个世界后对她最好的人,也是一直给她温暖的人。
季潇潇知道这是因为原身,可她还是感激,况且她得了原身的身子,得到季世安的疼爱,那她自然也会回报这一份爱护。
“你也是,我唯一的妹妹。”就算后面的季婷婷季悠悠跟他有血缘关系,可季世安从没把那两个当作自己的亲妹妹。
“哥,我都嫁人了,你什么时候给我娶个嫂子回来,你可别给我打光棍,到时候咱们家的东西就真全成了别人的。”跟季世安也相处了好多天的,季潇潇也能摸清季世安几分性子,知道怎么说最有效。
“放心,我就是便宜谁,也不会便宜季世荣,这一点你放心。”季世安冷冷的说着。
“哥,我也不喜欢季世荣他们,可我更希望哥你能过好你自己的生活,我想要个小侄子小侄女,我想有个嫂子可以照顾哥你,我嫁人了,这个家就剩下哥你一个人孤零零的,我不放心,哥,你快点给我找个嫂子吧。”季潇潇抓着季世安的手深情意切地说着。
其实张晓燕母子几个要说很坏也不至于,他们只能说自私,可人谁不自私,就连她自己都自私,公平公正的来说,张晓燕并没有什么错,她作为一个后母,在吃的穿的并没有亏待过他们兄妹两,虽然说这其中有他们兄妹很会闹腾的缘故,可张晓燕要是真不给,光小孩子闹一闹就有的?
要知道张晓燕嫁到季家的时候,季世安不过八岁,季潇潇才六岁,张晓燕想要对两个孩子出手还是很容易的,但她并没有,他们兄妹两个可以说没磕没碰的长大,至于说没有教养这个问题,季世安兄妹对张晓燕就没尊重过,面对这样的孩子要人家怎么教养?季大林这个亲爹都不教,轮得到人家一个做后母的操心?
就连原身的死,也是原身自己想不开,张晓燕只是让她相亲,并没有强迫定下季潇潇的婚事,而且就如季大林说的那样,介绍给原身的对象也不是什么烂人,只是普通人而已,是原身自己闹腾没注意分寸出了事,包括她出嫁的时候,嫁妆闹一闹就有了,真不想给,你就是把天翻过来都没用,心狠的一身破衣裳让你出嫁都有。
总体来说,张晓燕心肠不坏,只是有私心,她不是一个好继母,但她也不坏,对于这样的人,合得来就多亲近一点,合不来也没有必要去仇视她,季世安兄妹一直以来都是仇视张晓燕还有她带过来的儿女,其实没必要,他们最要紧的是学会放下,然后过好自己的生活,如今季潇潇希望季世安能放下。
“妹,你放心,不过一个女人,哥回头就给你找个女人回来。”季世安无所谓的说着。
季潇潇看着季世安不着调的样子,忍不住有些脑瓜子疼,“哥,我要嫂子,要正经的女人,你可别给我整什么乱七八糟的人回家,我可不认。”
季世安听了急忙点头,“你放心,又不是在外面玩,这娶回家的肯定正经。”
季潇潇不敢置信的看着季世安,“你在外面跟不三不四的女人玩?”
季世安看到妹妹的脸都变色了,他这会急忙摆手,“没有没有,我这不是举例举例,你哥我乖着呢,绝对没有乱搞。”
小说《抢回金手指后,她在六零当团宠》试读结束,继续阅读请看下面!!!